去年逾7000綜援家庭居私樓 勞福局:有年老殘疾家人可豁免計算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02/20 17:06
最後更新: 2019/02/20 17:09
勞福局今日(20日)就居於私樓的綜援個案數字回覆立法會,截至去年12月31日,共有7,310綜援個案正居住於已購入的私樓單位,較前年下跌4.9%,數字並不包括居於租者置其屋單位的個案。
勞福局指,綜援計劃是為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安全網,以協助他們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,故設有經濟審查。而有年老、殘疾或健康欠佳成員的合資格申請家庭,其自置自住單位的價值可獲全數豁免計算,安排是希望讓他們能夠繼續在原有的物業及熟悉的地區安居。
根據現時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》,綜援申請人的家庭如有年老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成員,自住物業的價值可獲豁免;而一般家庭的自住物業會在12個月的寬限期過後才計入資產;屬單親人士的申請人如有未滿15歲子女,社署署長可酌情延長寬限期。
不過,有立法會議員指社署網站及簡介小冊子均只稱「綜援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(包括物業……)總值不得超過相關綜援類別的限額。」,擔心有申請者誤以為不合資格。勞福局回覆指,綜援計劃小冊子篇幅有限,只能節錄基本資料,社署會按需要檢視相關宣傳品。
過去5年居於已購入私人樓宇單位的綜援個案數字:
年份 | 個案宗數 |
2018 | 7,310 |
2017 | 7,683 |
2016 | 8,056 |
2015 | 8,616 |
2014 | 9,156 |
資料來源:勞工及福利局